全力做好原三和四美酱品厂地块工程考古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22  点击量:162

    原三和四美酱品厂地块位于东关街中段北侧,唐宋城东门西约400米处,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因该地块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宋扬州城遗址范围内,也是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扬州城遗址”的核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扬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发》相关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地块进行了考古发掘。

    经过近3个月的考古发掘,解明了文化层性质,发现了灰坑15座,出土一批文物和标本。因条件所限,此次考古发掘面积仅占规划建设区域的一小部分,我公司将在后期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加强工程管理,发现文物或文物遗迹时将及时报文物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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