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函[2015]371号《关于印发(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和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前一阶段主要完成了对市级文保单位胡仲涵故居内消防设施的提升工作,主要工程内容为增设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烟雾报警等设备设施。
扬州平安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负责对胡仲涵故居消防安全改造工程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经检测,各系统功能正常,判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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