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公司召开”名城运河锦园“2015年度营销方案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5-06-05  点击量:283

为加快推进名城运河锦园商品房销售工作,快速回笼资金,全力服务古城保护工作,6月4日,名城公司组织召开了“名城运河锦园”营销方案专题研讨会,公司领导班子及销售代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代理公司总结了名城运河锦园自开盘以来的销售情况,并对销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代理公司负责人就项目周边楼盘的销售形势和销售策略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针对“名城运河锦园”项目的销售现状,代理公司就后期营销、售楼处绿化提升、客户体验、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了全面阐述。

     最后,公司总经理叶善祥同志对于后期营销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营销策略的针对性。营销措施要具有独特性,要有鲜明的主题和详细的方案,不可粗枝大叶,也不可千篇一律。二是营销目的的鲜明性。经济指标是硬任务,所以,营销工作要细化到每月、每周。三是营销程序的合法性。代理公司的营销方案要切实可行,要细化具体,更要合规、合法。措施、程序等都要合法,不可逾越制度,不可超越法律。代理公司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四是紧密合作求得双赢。公司与代理公司其实是一个整体,双方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及时化解销售矛盾,找到致胜的良方,快速完成营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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