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宅位于市区地官第12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系清咸丰年间广东廉州知府张丙炎所有,历史上占地4000平方米,由东、中、西三路组群并列。修缮前存砖雕门楼、大厅、二厅及住宅楼共五进。大厅硬山顶,面阔三间,进深七檩,杉木梁架,前后有卷棚,厅南两侧有廊相接。
马宅位于市区地官第10号,与丁宅毗邻,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晚清民居,原为马姓盐商所有,后转让给国民党中央委员、国大秘书长洪兰友。宅坐北朝南,现存西部住宅五进,第一进大厅硬山造,面阔五间,进深七檩,杉木梁架,前后皆有卷棚,两侧有廊,后四进住宅皆面阔五间;东有花厅,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
丁氏、马氏修缮工程总投资约4100万元,总占地面积5436平方米,修缮、复建建筑面积3741平方米,恢复园林景观1325平方米。修缮后丁氏占地31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4平方米,其中修缮房屋1564平方米,复建房屋730平方米;修缮后马氏占地2266平方米,修缮房屋建筑面积1428平方米。工程于2011年“4?18”前竣工。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412号
邮箱:yzmcjs@126.com
电话:0514-87331772
传真:0514-87330750